多选题
下列各项属于连带债务的是( )。
A.个人合伙债务
B.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
C.协作联营中的债务
D.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所谓连带之债,指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均负有全部给付义务的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项也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为连带责任,B项正确。C项是不正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