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交流包括不同机关、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第六十六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