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高法刑诉解释》第298条规定:“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针对本题,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是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告人的申诉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查,如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应当由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因此D项正确。C项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不正确,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需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的判决尚未生效,不应由其审查处理申诉。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于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有权提出抗诉的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而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都无权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因此选项A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