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4.下列情况中成立按份共有关系的有(    )。
   A.甲、乙各出资1万元,准备春节购买年货到农贸市场销售
   B.甲、乙两家对分界墙的归属发生争议,甲主张为按份共有,乙主张为共同共有,双方均无证据
   C.甲将其经营的传播公司折为1000股,卖给乙、丙各200股
   D.兄弟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生活用品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A、C对,A、C项表述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B对,《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D不对,该项表述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是: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共同关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例如:因夫妻关系、家庭共同劳动而形成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和家庭财产共有关系;或是由合同约定的。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