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请论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正确答案】根据不同的标准或者说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民事法律关系做出不同的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对于把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了解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正确适用民事法律都具有重要意义。 (1)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不可分离的、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又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与财产所有或者财产流转有关的具有物质利益内容的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又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2)绝对民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否特定而做出的划分。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主体相对应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他无须义务主体的协助就可以直接行使和实现其权利;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他的义务是不妨碍或者不干预权利主体合法行使权利,只要有消极的不作为就履行了义务。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的、具体的人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使权利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协助,义务人负有实施特定的具体行为的义务,其如不实施该行为,权利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 (3)调整性民事关系与保护性民事关系。这是根据民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的不同(民法对民事关系作用方式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调整性民事关系是指由民事主体的合法行为形成的、权利义务能够正常实现和履行的关系。保护性民事关系是指因不合法的行为产生的民事关系,其目的是保护受损害的权利和恢复被破坏的秩序,是民法的不正常的实现方式。 (4)主民事关系和从民事关系。这是根据民事关系能否独立存在而进行的分类。主民事关系是无须依赖其他民事关系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民事关系。从民事关系是指必须依赖或者附属于其他民事关系而存在的民事关系。主民事关系和从民事关系是相对而言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