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马克思的工资理论及其实践意义。(复旦大学2011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工资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及内在关系,而且具有显著的时代价值,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本质的界定、工资运动规律的概括以及工资分配制度的创新都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2)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其他经济理论一样,都是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过程中创立的。马克思在严格界定劳动与劳动力、劳动力价值与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这两对范畴的基础上,创立了系统科学的工资理论。概而言之,马克思工资理论的基本内涵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工资本质论。马克思为了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本质,首先科学界定了劳动与劳动力这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等价交换理论与剩余价值理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详尽论证了劳动不是商品,它没有价值更没有价格,资本家购买的不是工人的劳动,而是工人的劳动力。其次,马克思明确分析了工资形式使劳动力的价值表现为劳动价值,从而产生了假象并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因为“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有鉴于此,马克思在系统批判资产阶级古典学派与庸俗学派错误观点的基础上,明确指明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本质,即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它反映与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剥削关系。 ②工资形式论。为了进一步分析与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的本质,马克思又从实证分析的视角出发,系统研究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具体形式。首先,马克思分析了计时工资的特点及运动规律,利用工作日的长度、“劳动价格”与劳动力价值这三个范畴,阐明了计时工资的内涵及特点,在此前提下,揭示了资本家利用计时工资加强对工人剥削的基本表现,并得出结论:计时工资是剥削剩余价值的有效手段,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普遍的J二资形式。其次,马克思沿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轨迹,探讨了计件工资的内涵及特点,明确指出“计件工资无非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正如计时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一样。”也就是说,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相比较而言,计件工资在劳动质量控制、劳动强度计算、中间剥削度、劳动时间延长以及工资总体水平下降等方面,都优越于计时工资,所以马克思指出“计件工资有一种趋势,就是在把个别工资提高到平均水平以上的同时,把这个水平本身降低。”所以“计件工资是最适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资形式。”总之,工资的形式是由工资的本质决定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形式尽管名目繁多,但始终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都是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这两种基本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与转化。 ③工资差异论。对于如何科学比较与正确对待不同国家工资的国民差异,马克思首先详尽研究与论证了价值规律在国际范围内的作用及特点,创立了科学的国际劳动价值理论。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从国际范围内的现实比较中,科学分析与界定了比较工资国民差异的几个重要范畴,即名义工资、实际工资与相对工资,并明确指出“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力的作用,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与内含量。”从这一视角出发,马克思得出了以下结论:衡量一个国家工人生活水平,不能只看名义工资的数量而主要看实际工资与劳动力价值是否吻合。由于发达国家工人的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较高,所以名义工资较高,但相对工资却较低,受剥削的程度并不低。比较工资的国民差异时,必须始终以劳动力价值及其决定因素为依托,而不是片面的静态的比较,唯有如此,才能得出科学的结沦。 ④工资规律论。马克思从不同侧面探讨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变化运动规律,这也是马克思科学的工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马克思借助于工作日长度、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力三个经济变量的相互作用,概括出工资运动的基本规律是在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劳动力价值即工资与剩余价值的相对量与绝对量都会发生变化,而且二者变化的方向是相反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此消彼长的对立与矛盾,即“剩余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始终是劳动力价值相应的减少或增加的原因。”其次,马克思又在系统分析资本有机构成这一范畴的基础上,详尽论证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变化的基本趋势,即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发展与资本积累规模的扩张,工资水平会呈现出不断提高的态势,但是这种提高必然受到工资本性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规律的双重约束,从而昭示了工资提高趋势的客观界限,因为“工资按其本性来说,要求工人不断地提供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 (3)依据马克思工资理论的科学内涵,结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认为,马克思工资理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了深刻的启示: ①关于社会主义工资的本质界定。认为有两个问题必须要明确: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成为商品;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什么。第一个问题尽管存在争议,但比较趋同的是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是商品。第二个问题则没有异议,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本质要求是解放与发展生产力,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与资本主义工资既有共性也有区别,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资所反映与体现的不再是对抗关系,而是公平等价、利益协调的新型社会生产关系。 ②关于社会主义工资的运动规律。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的运动规律是在上升性与对抗性的矛盾冲突中完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工资的运动轨迹深受价值规律与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而呈现出波动态势;另一方面,工资的运动轨迹又必然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与按劳分配规律的决定,从而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格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增长的唯一限制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工资的运动规律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呈现出内在协调统一的耦合状态,这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工资运动与生产力进步的失调形成鲜明的对照。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资运动还会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与实现工资本身的内在功能,既实现了劳动力自身的价值,满足了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较好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效率优化的基础上,协调与处理好国家、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运动的规范性与制度化。 ③关于社会主义工资制度创新。工资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正确处理协调社会主义条件下物质利益关系的关键环节。迄今为止,我国的工资制度改革已经日趋科学与完善,但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明显缺憾。鉴于此,立足于马克思科学工资理论的逻辑内涵,结合当前工资体制运行现状,将来的改革与创新至少应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完善。第一,在分配领域,坚持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侧重于效率的实现,在再分配领域中侧重于公平程度的提升。而面对日趋加剧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则应分类处理,即对于非法收入导致的分配不公,应严格打击取缔,对于因要素参与分配而导致的分配不公,则主要是借助于财税手段予以引导与疏通。第二,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理顺工资与物价的内在关系,建立与健全工资增长与生产力发展和效率优化之间的良性循环体系。第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发育与完善各具特色的工资制度与工资增长机制,在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与平均工资的增长分别低于企业经济效益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由各种企业法人依据政策法律与市场机制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与分配模式。第四,强化国家对工资运行的宏观调控,借助于经济杠杆、法律法规、政策协调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地进行政府干预,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提高收入透明度,保护合法性收入,减少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工资机制的正常发育及内在功能的有效释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