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要求800m2,实际建900m2,且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的用途为商场,则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属于违证性质的违法建设;临建要求使用期限2年,在1年后转租期2年,且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2年不拆除的,属于逾期性质的违法建设行为。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应由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