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为汇票出票人,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X公司为付款人的汇票,乙持该汇票向丙银行申请贴现,丙银行同意接受贴现申请,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银行。丙银行向x公司提示汇票遭拒付,丙银行向甲追索时,甲以乙所交货物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进行抗辩。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甲公司的抗辨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丙银行付款
B.丙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当先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
C.对丙银行的追索,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如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可再向乙公司追索
A
B
C
D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的抗辩。票据债务人一般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甲公司不得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丙银行的追索。另外,如果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则其不可以再向乙公司追索。因为被追索的票据债务人付款后,只能向其前手再追索,而不能向其后手再追索;而且甲是出票人,在追索时承担最终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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