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集团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集团审计总结,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庚公司为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庚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甲集团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事项不会对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集团项目组同意甲集团公司管理层的判断,拟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庚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日期和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名称。要求:针对上述第(1)项,分别指出集团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恰当。集团项目组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集团项目组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应当指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甲集团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及ABC会计师事务所对甲集团公司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