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新三要素说”的基本成分及原有理论的缺陷。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新三要素说”的构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则在逻辑意义上由哪些要素组成的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新三要素说”是指任何规则在逻辑意义上是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的。(1)假定又称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它所要解决的是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假定条件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①法律规则的使用条件;②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和行为情境条件。(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或活动的方式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假定条件下做出符合或者不符合行为模式要求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后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分为两种:①肯定性的法律后果,②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原有理论的缺陷
法律规则的“新三要素说”是在综合原有的“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三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在逻辑意义上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组成。这种观点的特殊之处在于将制裁看做唯一的法律后果,实际上是将法律仅仅看做是义务性规定,法律规则只有义务性规则,从而扭曲了法律规则多样性及其所具有的多元化社会功能。“两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在逻辑意义上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这种观点主张法律后果包括肯定性和否定性两种。但是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它认为“假定”不能成为一个独立要素,而是包含在行为模式当中。这样,“两要素说”就背离了下列命题:在逻辑意义上,任何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模式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行为模式,离开了特定条件,某一行为模式就不一定具有这样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