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单一产品,200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鼓励客户尽快偿还货款,实行现金折扣政策,折扣条件为5/10、2/20、n/30。本月销售产品500台,每台单价为8000元(不含税),开出专用发票。其中100台为10天内付款、100台为20天内付款、300台为30天内付款。
   (2)原材料A的供应商甲有意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双方协议以产品300台抵偿了应付甲的购货款294万元(含税)。
   (3)向外省市的分支机构发出产品100台,用于销售,单位成本为6000元,并支付运费等费用12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为10万元,建设基金0.5万元,装卸费0.5万元,保险费1万元。
   (4)进口原材料B,取得的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为48万元,关税为12万元。
   (5)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已知该企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1)销售产品500台,虽实行现金折扣,仍应按全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500×8000×17/%=680000(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应当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应税销售额,而不能按抵债价值纳税。
   销项税额=8000×300×17/%=408000(元)
   (3)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和建设基金计算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100×8000×17/%=136000(元)
   进项税额=(100000+5000)×7/%=7350(元)
   (4)进口原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为480000元。
   (5)购进检测设备,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0000元。
   本月应纳税额=680000+408000+136000-7350-480000-510000
   =22665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