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 )
A.应归甲享有
B.应归乙享有
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
D.应归学校享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著作权归属问题
《著作权法》第11条第1、2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甲只是创造了这套学习方法,对《英语学习妙法》这一作品的表达形式的形成没有直接的智力贡献,甲不是作者。另外,本题中《英语学习妙法》也非属于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故甲和学校均不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