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0年5月16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2001年4月16日董事王某提出辞呈,同年6月10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年会表决通过王某辞去董事职务,同时选举李某担任公司董事。李某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应当( )。
A.2000年5月16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B.2001年4月16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C.2001年6月10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D.2001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为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参见《公司法》、第109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46条第1款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三年任期得减去王某已经担任董事的期间,为继任者李某任董事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