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9.简述人大代表的辞职程序。
【正确答案】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具体为: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此外,接受辞职后应当予以公告。人民代表因故在任期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补选出缺的代表可以采用差额选举,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