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明杰与妻子赵世琴以及女儿王媛媛为三口之家。某日,王明杰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死亡保险,但在投保时并未指定保险金受益人。(南京大学2007年研) (1)假设王明杰突患重病并经抢救无效死亡,试问:赵世琴与王媛媛谁具有保险金请求权?若王明杰生前曾向其友赵某借款,试问:赵某是否能够以债权人的名义申请对保险金请求权进行扣押o (2)假设王明杰因抢劫银行。并与围捕其之警察发生枪战。最后被枪毙身亡。试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假设王明杰与赵世琴因家庭纠纷而发生口角,王明杰因一时想不通而服毒自杀。试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假设王明杰在投保时指定妻子赵世琴与女儿王媛媛为保险金受益人。合同生效后的某日,王明杰与赵世琴,因家庭纠纷而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王明杰被赵世琴用菜刀砍成重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赵世琴因故意伤人被公安部门逮捕。试问:此时,赵世琴是否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女儿是否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赵世琴和王媛媛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具有保险金请求权。 赵某可以以债权人的名义申请对保险金请求权进行扣押,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王明杰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超过二年,则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赵世琴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女儿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法》第43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