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 A.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B.某企业2011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在2011年度支出的公益性捐赠200万元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 C.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所享有的税收优惠,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日起取消
  • D.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仅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根据此条,A项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根据此条,D项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B项说法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57条第1款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根据此条,C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