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贪污罪的正确说法是______。
A、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B、
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也可以构成贪污罪
C、
对于犯贪污罪的被告人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D、
贪污数额小,但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贪污未处理的,可以累计计算。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构成贪污罪。《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贪污罪作出重大修改,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规定终身监禁制度,这是死缓执行制度的新的创新;二是将贪污罪入罪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改为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不再是唯一的构成犯罪的标准。故应当选择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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