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案件,裁判发生效力后仍可另行起诉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张某再度提出离婚请求是在10个月后,应可以另行起诉。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因此,原告田某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裁定后,田某可以另行起诉。
C项,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原告田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后,田某可以另行起诉。
D项,赡养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因此,王某向其子索要赡养费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因出现物价飞涨的新情况,王某要求增加费用数额,可以另行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E项,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