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和加拿大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______
  • A.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和营业地在加拿大的乙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适用公约
  • B.如果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和营业地在加拿大的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中约定适用加拿大法的条款是无效的
  • C.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和营业地在加拿大的乙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CIF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 D.假如甲、乙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解析] 补偿贸易合同属于以劳务为主的合同,不适用《公约》,故A的表述本身错误。《公约》允许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法律,故B的表述本身也错误。根据《公约》,对于一个达到适用《公约》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贸易术语,且未排除公约的适用,则贸易术语优先,术语没有规定的问题,仍然适用《公约》,故C表述本身错误。D选项中的买卖合同双方营业地位于同一个国家,不符合营业地标准,故其合同不适用《公约》,D选项表述本身正确。 B选项有可能被误判,应注意即使一个买卖合同满足适用的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其他法律,该选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