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 第五条的规定, 三类客体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这三类客体分别是: ①立法、 行政、 司法性质的文件; ②时事新闻, 是指通过报纸、 期刊、 广播电台、 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③历法、 通用数表、 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