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制度中的签名规则和署名规则,正确的是 ____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调解书上并不需要原被告签字,A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审判员与书记员都应当在判决书上署名,B项说法正确,当选;《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人笔录。”所以合议庭成员都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C项正确,当选。《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裁决书需要仲裁员的签名,D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