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内容的表述,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宪法》第112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中,根据《宪法》第113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其目的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故B项说法正确。C项中,根据《宪法》第116条的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主体不包括人大常委会,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但是,上级机关必须在60天内给予答复,故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