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介绍]
   中国某女与美国某男于1994年存中国登记结婚。两人后在美国定居。其婚姻财产分别位于中国和美国,均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若干。1999年,该女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庭审中,该二人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争执不下。
   请问:你认为法院应该根据什么法律处分分别位于两国的动产和不动产?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按照我国法律,对于二人的离婚,我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
   对于由于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也应适用中国法律。虽然二人的婚姻财产分别位于中国和美国,但因受案法院所适用的法院地法,实际上就是离婚一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法院所适用的法律与离婚当事人有着密切联系,与他们的一部分财产也有密切联系,所以法院作出的判决也比较容易为当事人本国所接受。因此。对于由于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