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因此,A项错误。
该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D项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目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只有在未规定履行期间的情况下,才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