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2000+[300×2/10-(300-15)/10]-120/10+(120-90)+80=2129.5(万元),应交所得税=2129.5×25%=532.38(万元);
[考点] 所得税
事项(1)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00-300/10×2=240(万元),计税基础=300-(300-15)/10=271.5(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71.5-240=3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1.5×25%=7.88(万元);
事项(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不计提摊销,所以2017年12月31日成本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所以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税基础=120-120/10=108(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8-90=18(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4.5(万元);
事项(3)2017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
事项(4)2017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0-900=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120×25%);
综上:
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7.88+4.5+20=32.38(万元)。
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
[考点] 所得税
2017年所得税费用=532.38-32.38=50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8
其他综合收益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32.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考点] 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