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A公司为承建工程向B公司租赁三台挖土机(编号分别为挖①、挖②、挖③)和一台运土的载重汽车。
    在租赁期间,挖①非因使用原因产生故障,需要维修;A公司通知B公司,B公司未予答复,A公司遂将挖②送至C公司处维修,因未支付维修费,挖①被C公司扣留;C公司对挖①系B公司所有的租赁物并不知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A公司擅自将挖②转租给D公司,由于D公司的原因,挖②损坏。
    租赁期间,B公司将挖③转让给E公司,双方约定转让通知送达A公司视为交付,挖③所有权相应转移,后期租金由E公司收取;当日,B公司将转让事项通知A公司。后A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挖③毁灭;至此时,E公司尚未向B公司支付购买挖③的价款。同时,B公司还将载重汽车转让给F公司,A公司提出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B公司未予答复,但通知A公司于租期届满时将载重汽车交付给F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A公司自行将挖①送修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自行将挖①送修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B公司是否有权以所有权人的身份主张C公司无权扣留挖①并要求返还?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公司无权提出该主张。因为C公司对A公司不享有挖①所有权并不知情、付出了修理劳务且合法占有挖①,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留置权、扣留挖①以担保其修理费的实现,B公司无权直接要求C公司返还。
【答案解析】
问答题     B公司能否要求A公司和D公司对挖②损坏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公司无权要求A公司和D公司对挖②损坏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法律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致租赁物毁损时,承租人与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A公司的转租行为构成对租赁合同的严重违反,出租人B公司有权基于租赁合同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对挖②的损坏行为构成对B公司物权的侵害,B公司有权要求D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公司是否应就挖③的毁灭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无须就挖③的毁灭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挖③因地震毁灭,不可归责于A公司,A公司不仅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E公司能否以挖③已经毁灭为由拒绝支付购买价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E公司不能以挖③已经毁灭为由拒绝支付购买价款。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B公司与E公司间挖③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转让通知送达A公司时视为交付,挖③的风险相应转由E公司承担,即E公司仍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支付购买价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公司能否就载重汽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无权就载重汽车行使优先购买权。因为只有房屋租赁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