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3年8月1日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2年后偿还。2年后甲未偿还,问乙对甲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为债权债务履行期满之日,期满之日为起算日。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的期满之日为2015年8月1日,因为双方约定“2年后”偿还,“2年”的最后一天为2015年7月31日,“后”即为2015年8月1日。所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2015年8月1日。综上,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