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许某与李某之间因知识产权纠纷,经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许某不服,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3年后,该省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于是决定提出抗诉。
请问:(1)3年后,检察院是否能提出抗诉?理由何在?
(2)如果检察院能够提起抗诉,当如何提起?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1)3年后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期限没有限制,限制仅仅是针对当事人,即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因此在本案中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2)省检察院应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理由在于,首先,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就本案而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因此检察院应当针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提出抗诉。其次,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能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直接提出抗诉,而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综上,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须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