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对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所以AB选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本题中化工厂的行为符合该款规定,化工厂可以免予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由于化工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然不承担行政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