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行政程序的特性。
【正确答案】行政程序类别繁多,但相互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特陛。主要包括:
   (1)合理性。行政程序是行政活动进程客观合理的反映,它是为行政目标服务的,是实现行政目标的有效保证。否则,行政程序就会是不可行的,甚至是毫无意义的。
   (2)有序性。行政程序为了确保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必须对每一项工作的步骤,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并且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前后应该衔接。
   (3)例行性。行政程序一般是为重复性工作的处理提供帮助,以节省行政人员的时间与精力。程序一经确定,就具有某种常规性。这一特性使得行政程序与其他行政方法区别开来。
   (4)稳定性。其表现在两个主要的方面:①行政程序一般都由一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所规定,个别行政程序虽无明文规定,但历来如此,已成为习惯性程序;②行政程序一旦确定下来,不遇特殊情况不得随便更改。
   (5)适应性。在通常情况下,行政程序是稳定不变的,但却不是僵死的、机械的。为了应付紧急情况,对待特殊问题或者适应新的情形,行政程序又需要有若干变通,有某种适应能力和灵活性。
   (6)系统性。已经确定的行政程序必须是完整的、统一的,其中每个步骤都应是必要的,不能因其中缺少环节而导致行政工作的阻滞。这就要求考虑周密、规划全面,做到统筹兼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