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放弃继承的效力,从放弃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B.应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应当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之间重新分割
   C.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丧失了行为能力,则该遗嘱自始无效
   D.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其生前债务后才能执行遗嘱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权既然是继承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继承人根据其意志决定放弃与否自属当然。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行为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即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患表示后,自继承开始时,所有围绕被继承人遗产的财产性权利和义务概与该当继承人无涉。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原所享有之应继份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应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并非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之间重新分割,而是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故选项B错误。
   选项C,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对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处分,这决定了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具有遗嘱能力,才能设立遗嘱并产生其预期之法律效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具有遗嘱能力,所立遗嘱无效。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选项C错误。
   选项D,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