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宏达山钢铁公司由五个子公司组成。去年其子公司火龙公司试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其他子公司则维持原有的工资制度。结果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比其他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高出13%。因此,在宏达山钢铁公司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B项是个另有他因的削弱,总公司去年从国外购进先进技术装备主要用于火龙公司,这说明,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可能是由于先进的生产设备,而不是由于工资制度。这就有力地削弱了题干的论证。 A的意思是说,实行了与利润挂钩之后的分配制度以后,火龙公司从其他公司挖走了不少人才。这个选项表面看起来比较有干扰性,是因为挖走了人才,却忘了一点,挖走人才的结果依然是由于执行了这种分配制度所导致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不能削弱题干的实行分配制度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原因,因此,A不能选。 题干结论是针对宏达山公司的,其他公司如何,对题干结论影响不大,因此,D项不合适。 E项不能削弱,因为即使“金龙公司去年没有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但劳动生产率比火龙公司略高”,但可能原来金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就比火龙公司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