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善意占有的效力有哪些?(首都经贸2006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善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的占有。善意占有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权利推定效力。善意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权利,推定其适法有此权利。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是占有的最主要的效力。 (2)状态推定效力。在没有他人举出有力的反证证明时,法律上推定善意占有人的占有为自主、和平、公开占有;占有人主张继续占有的,只需证明前后两端有占有即可。 (3)善意占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如果善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其不负赔偿责任。 ②善意占有人对占有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返还原物时,有请求权利人偿还的权利。 ③善意占有人对于真正的权利人有返还占有物的义务,但如果同时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则不负此义务。 ④当占有物因可归责于占有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时,善意占有人仅在其因占有物的毁损灭失所得到的利益(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范围内负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