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信用证一般分为哪些种类?
【正确答案】信用证的种类很多,根据其性质、用途、期限、流通方式以及转让等特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议付货款时,除开具汇票外还要随附单据的信用证。这里的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光票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收取货款时,只需开具汇票即可取款的信用证。这种汇票不需随附货运单据,但可以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
   (2)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开证银行未经受益人或议付银行等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随意修改或撤消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银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由于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受益人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保障,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得最为广泛。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对其所开出的,在有效期内可以不经受益人或其他当事人同意,也可在事先不通知受益人的情况下,有权随时作出修改或撤消的信用证。但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消。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风险过大,缺乏应有的保障。
   (3)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的信用证。保兑银行与开证银行均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经保兑后,受益人就取得了两家银行的付款保证。不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
   (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即期跟单汇票后立即付款的信用证。由于即期信用证可使受益人通过银行即期付款或议付取得货款,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跟单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待到远期汇票到期日再付款的信用证。
   (5)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有权把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信用证。这第三人称第二受益人或受让人,但原受益人仍需承担合同上规定的卖方责任。可转让信用证以转让一次为限,第二受益人不能再次转让。凡可转让信用证必须注明“可转让”,否则视为不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又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受益人继续使用,直至用完规定的使用次数或累计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循环信用证主要用于长期或较长期内分批交货的供货合同。使用这种信用证,买方可以减少开证押金和逐单开证的手续和费用;卖方也避免了等证、催证和审证的麻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