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离休干部李某,利用其原安监局局长的便利条件,通过现任职的局长,为请托人以国家平价购买1500吨煤,收受请托人人民币2万元。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 A.属于斡旋受贿,应以受贿罪论处
  • B.只需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 C.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 D.请托人构成行贿罪的,李某才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李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