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 与《婚姻登记条例》 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 对此,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考点]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法律监督体系

[解析] 我国《立法法》 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进行了基本的规定。 在法学理沦中,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 影响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的因素主要有: (1) 制定主体; (2) 适用范围; (3) 制定时间。 正式的法的渊源是以宪法(或根本法) 为核心, 由不同层次或等级的法律有机结合组成的整体, 在这个整体中. 宪法(或根本法) 属于第一层次, 而民法、 刑法、 行政法、 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属于第二层次, 基本法律之下还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层次的法律等。 与此相适应, 较低一级层次的法律的效力是或应当是来自并服从于(即低于) 较高一级层次的法律的效力, 而其他所有层次的法律的效力都是或者应当是来自并服从于第一层次的宪法或根本法的效力。 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 法律高于法规原则、 法规高于规章原则、 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母婴保健法》 属于法律, 而《婚姻登记条例》 属于行政法规, 前者效力高于后者, A 正确。 根据《立法法》 第 101 条, C正确。 社会监督, 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 指由各政党、 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 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由于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因此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 可以将它分为以下几种: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社会组织的监督、 公民的监督、 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由此可以看出, 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D 正确。根据《宪法》 第 67 条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但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决定和命令,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