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A错,《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B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C错,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适宜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其他类型判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判决形式。D对,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证据确凿;(2)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3) 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