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的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向省级政府下放 10 项行政审批权,取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314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该决定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3 年 12 月 1 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心。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大部门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政府高效协调运转。
问题:
结合材料,谈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包括: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校正政府在市场经济中“错位、缺位、越位”行为;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新模式。
结合材料,谈谈我国行政改革的基本内容。
我国行政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功能调整,即政府职能转变,是对政府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扮演角色的重新定位;二是结构重组,即行政权力结构、行政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变革;三是行为变革,即行政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行政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改造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