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被告人高某系某国营公司经理,任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20万元,在家暴力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均构成犯罪。区人民检察院以侵占资金罪对高某提起公诉,其女儿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向区法院提起自诉。对于这两个诉讼,区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可以一并审理
B、
应当一并审理
C、
经检察院同意后,可以一并审理
D、
应当分别审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刑诉解释》第267条规定,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因此,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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