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2年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额4000万元,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13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价格为800万元);
(2)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
(3)已缴纳了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75万元;
(4)1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5%,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借款利息按规定时间偿还;
(5)发生管理费用350万元(其中含因母公司提供服务而支付给母公司的费用10万元;支付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支付给企业内部营业机构的租金20万元);
(6)当年7月1日购进节水专用设备,计税基础为100万元人民币,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当年提取的折旧费为12万元;
(7)转让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取得收入250万元,该股票原购进价210万元:
(8)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性团体向某贫困地区捐款15万元,向汶川灾区捐款10万元,向关联的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经费5万元);
(9)营业外收入60万元;
(10)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45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了20%的所得税;
(11)已预缴所得税90万元。
[要求]
(1)计算允许扣除的销售税金;
(2)计算允许扣除的借款费用;
(3)计算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
(4)计算国产设备的投资的抵免额;
(5)计算转让特种股票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额;
(7)计算境内应税所得额:
(8)计算境外收益的税收抵免额;
(9)汇算清缴当年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正确答案】(1)计算允许扣除的销售税金:
(1300-800)×5%+75=100(万元)
(2)计算允许扣除的借款费用:
500×5%÷12×2=4.17(万元)
(3)计算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
30×60%=18(万元);(4000+1300)×5‰=26.5(万元)
调增所得额=30-18=12(万元)
支付给母公司的费用10万元允许在税前扣除;支付给企业内部营业机构的租金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4)计算节水设备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100÷10=10(万元)
调增所得额=12-10=2(万元)
购进节水设备可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投资额的10%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免。
抵免额=100×10%=10(万元)
(5)计算转让特种股票的应纳税所得额:250-210=40(万元)
(6)计算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额:
该企业当年的利润额=4000+1300-800-3200-75-25-4.17-350+40-30+60=915.83(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15.83×12%=109.8996(万元)
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可以全额抵扣,向汶川的捐赠可税前扣除,但是向关联的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经费5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允许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25万元
(7)计算境内应税所得额=915.83+12+20+2=949.83(万元)
(8)计算境外收益的税收抵免额:45÷(1-25%)=60(万元)
境外缴纳所得税=60×30%=18(万元)扣除限额=60×25%=15(万元)
允许抵免额为15万元。
(9)汇算清缴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949.83+60)×25%-15-90-10=137.457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