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并通知债务人而对债务生效的行为。债权让与生效后,其效力有( )。
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1)出让方将债权让渡受让人,发生债权移转的效力,原债权上的负担一并移转。
(2)从属于债权的从权利,随同债权一起移转。
(3)出让方将行使债权的有关文件交付受让方,以保证受让方行使
(4)出让方应将其占有的担保物交付受让方,以保证受让方行使担保物权。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1)受让人取代出让人的全部或部分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权人将让与债权的事实通知债务人。
(3)债务人接到债权通知后,可基于对原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对抗新债权人。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