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A选项中,乙公司的回复邮件进入甲公司的任何系统时,承诺生效,而不是甲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看到时生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合同法》采承诺到达生效主义,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D选项中,杨某告诉售货员“1支”时要约生效,售货员将1支铅笔递给杨某时即为承诺生效,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中,林某打电话要水的话被送水站工作人员听到时要约生效,林某听到工作人员的“收到”两字时承诺生效,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出版公司收到学校订购《物权法》的信件时要约生效,学校收到出版公司的回信时承诺生效,而不是出版公司工作人员将信放入邮局信筒时承诺生效,所以C选项不正确。因此,本题应选B、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