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系夫妻关系,婚前,甲父送给甲一套房屋和10万元。婚后,甲将房屋出租,并将10万元投资基金。婚姻存续期间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20万元。后甲乙离婚,甲乙协议债务全部由甲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知,投资获利不属于孳息或自然增值,而租金为法定孳息,则A、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故C项错误。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