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对下列哪些商标违法行为,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    )
   A.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B.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三年以上的
   C.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颜色
   D.未经核准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地址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45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选项A正确。《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所以,选项CD正确。由于《商标法》要求停止使用的3年时间是连续计算的,故而,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