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上海蓝天家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友联电工公司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协商一致后达成仲裁协议,向我国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友联公司以首席仲裁员王健与蓝天公司代理人私下会见为由,申请王健回避。仲裁委员会决定王健回避,又指定李俊担任首席仲裁员。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蓝天公司与友联公司的纠纷属于涉外纠纷,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下仲裁委员会中可以作为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有: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涉外仲裁的仲裁机构问题。 我国《仲裁法》第7章中对涉外仲裁作了特别规定,但是没有规定涉外仲裁由涉外仲裁机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涉外仲裁可以提请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提请中国的其他仲裁机构仲裁,还可以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存在专属管辖的问题。因此,ABCD四个选项都可以作为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
多选题
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中仲裁员产生方式的正确表述是: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议仲裁庭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 《仲裁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因此,只有AC选项正确。应当注意的是,当3名仲裁员均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时,其中两名是由当事人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才是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多选题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主席决定王健回避,指定李俊担任首席仲裁员后,以下可能发生的情形中合法的有: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因仲裁员回避重新指定仲裁员对仲裁程序的影响。 《仲裁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可见,重新指定仲裁员后,已经进行的程序重新进行与否的决定权在仲裁庭,仲裁庭可以依据申请或者职权决定,当事人只有请求权而没有决定权。因此,AC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