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犯罪行为中,我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项:甲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罪未遂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遍在说”,由于在我国机场被抓获,对A国公民甲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追究其刑事责任。B项:对C国公民汤姆等人应适用普遍管辖原则追究其刑事责任。B项表述的情形不能适用“遍在说”,因为行为和结果都没有发生在我国领域,在途经我国领域时,其劫持行为已经结束,因而不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这不同于A项表述的情形,A项表述中,甲在途经我国领域时,至少可以认定为在我国境内存在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或者认定为在我国境内存在贩卖毒品的预备行为。C项:从维护国家司法主权角度出发,我国刑法规定外国法院的刑事判决对我国没有约束力,因而可以按照我国刑法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考虑到在外国已经受到刑事审判,可以对被告人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0条)。D项:犯罪结果地在我国领域,因而对阿姆杜拉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