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将六科给事中并入(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清朝的监察制度大体上沿袭明代而有所变化。都察院内实职的都御史、副都御史均称左都御史或左副都御史,凡称右的均为给各省总督、巡抚的兼衔。六科都给事中改称为掌印给事中并入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