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请回答下列题。
多选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2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可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方式有两种,其一为依申请启动,即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其二为依职权启动,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决定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强制医疗的申请,而是参照普通案件诉讼程序,在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时,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为检察院和法院,选项B、C为正确答案。
多选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知,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既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选项A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选项B没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可知,对于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而非裁定,选项C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2款的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可知,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选项D中共有两处错误:第一,强制医疗应当以决定而非裁定的形式作出,第二,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选项D做法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