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年2月国地税两家税务机关在对2000年成立的县城甲公司的2008年经营进行联合稽查,发现以下问题:

问答题 2008年6月甲公司将2月作为材料入库的外购清洁剂出库用于职工福利,账面成本50000元,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未处理相应税金,该期间生产的货物已全部销售,这是该公司第二次出现这种问题,前次税务机关曾要求其补税,未做处罚。
【正确答案】计算追缴税款。
多记进项税=50000×17%=8500(元)
少记销项税=400000÷(1+17%)×17%=58119.66(元)
少记城建税=(8500+58119.66)×5%=3330.98(元)
少记教育费附加=(8500+58119.66)×3%=1998.59(元)
少记所得税=[50000+400000÷(1+17%)-3330.98-1998.59]×25%=96637.69(元)
共应补税=8500+58119.66+3330.98+96637.69=166588.33(元)
应补教育费附加=1998.59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08年1月至12月间,销售货物收取现金款项400000元存入小金库,未计入销售并且未计算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判断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及程度。
甲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重为:
166588.33÷(166588.33+200000+10000+200000)×100%=(166588.33÷576588.33)×100%=28.89%
这里注意教育费附加不是税,少缴的教育费附加不作为计算偷税比重的因素。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经核实,甲公司2008年缴纳增值税200000元,城建税10000元,所得税200000元。
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做出追缴税款的处理,国地税两家税务局各决定对其罚款30000元。请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上述公司的行为和税务机关的行为做出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鉴于甲公司屡教不改的行为及其逃避纳税的绝对额和相对额,该公司属于偷税罪范畴。税务机关除追缴偷税税款166588.33元以外,可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故最低罚款额为:
国税最低罚款:(8500+58119.66)×50%=33309.83(元)
地税最低罚款:(3330.98+96637.69)×50%=49984.34(元)
国税局和地税局还应对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
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过低,不符合《征管法》规定。
因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足30%,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提交司法机关,处纳税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甲公司给职工清洁剂的实物所得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处该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