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管辖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在侦查张某故意杀人案时,发现其还涉嫌报复陷害罪,则公安机关可以并案处理
  • B.某法院在审理李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则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 C.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院管辖,故意伤害案由基层法院管辖
  • D.甲市乙区法院对王某绑架案审理时,发现王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可以移送甲市中院审判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监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报复陷害案属于监察机关管辖范围,所以A选项错误。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涉嫌实施了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的,应当将新发现的案件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所以B选项正确。
   C项,一人犯数罪的案件,其中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赵某案件应当全案由中院进行管辖,因此C项错误。
   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因此D项应该是“应当移送”,而非“可以”,D项错误。